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 知名律师 法律新闻 法律法规 司法案例 诉讼指南 司法考试 法律文书 法律幽默 律师事务所  
 
相关律师特别推荐
热点资讯 TOP10
定作人对承揽人所受伤害不负赔偿责
雇工做工受伤 老板理应败偿
蒋相森诉非法用工单位事故伤害赔偿
化干戈为玉帛,工伤获赔10万元
菏泽民工在外致伤获赔28万元
再审改判,张某某工伤赔偿88万元
1983年亦工亦农轮换工工伤待遇
27年“老工伤” 今朝一次理赔成
十一年后,他终于被认定为工伤..
断手16年后......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案例 -> 劳务案例 -> 正文
 
十一年后,他终于被认定为工伤.....
 


 申请人:黄XXX

委托代理人:俞敏 律师

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老黄1993年4月下旬受雇于上海某物资公司。1994年6月29日上午,当老黄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查看一新造成的油罐的深度时,梯子突然滑倒,老黄从梯子上摔下,头部着地,当即昏迷。后经医院抢救总算保住了性命。但是当时单位没有将此事上报相关部门,也没有认定老黄为工伤.......
十余年已过去,可是那次的工伤留下的阴影却依然挥之不去,老黄依然忍受着工伤造成的后遗症的折磨,法律意识的淡薄使老黄一家沉默了十余年。在别人的提醒下,老黄总算想起了通过法律来为自己讨回公道,于是他通过东方广播电台的《东方大律师》节目找到了我。
作为一名负有正义感的律师,我对老黄的遭遇表示同情,于是义不容辞地接受了老黄的委托。经过一翻调查取证后发现,老黄原来的工作单位已经停业,其权利和义务由上海XXX长江总公司来承担。2003年5月28日,我代理老黄向崇明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可是令人费解的是鉴定委员会却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这种结果当然不是老黄所想到的。但是既然到了这一步,就得坚持不懈地走下去,于是我又代理老黄向崇明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被告依法受理原告的公审申请。
经过法院的开庭审理和法庭辩护,被告不予受理的主张自然是不功自破,法院最后作出了要求被告受理原告的工伤认定申请的判决。
2004年2月18日,崇明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经认定了老黄1994年6月29日上午所遭受的脑外伤为工伤,老黄也将享受到相应的工伤赔偿。
该案到这儿已经告一段落,可是我还要说几句:公民的法律意识确实应更一步加强,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闭窗口][打印信息]  
相关信息:
·十一年后,他终于被认定为工伤.....
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知名律师加盟
版权所有:深圳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