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 知名律师 法律新闻 法律法规 司法案例 诉讼指南 司法考试 法律文书 法律幽默 律师事务所  
 
相关律师特别推荐
热点资讯 TOP10
房地产开发合作纠纷一案
购房合同纠纷系列案逾期办证索赔
富萍诉杜恩全、杜朝房屋买卖双倍返
合作建房纠纷
房地产纠纷原告证据无原件,诉讼请
避免房地产纠纷,教你“购房要术”
凭居住权办产权证案
房产营销的律师服务
追根溯源房地产纠纷
房产赠予应办理登记手续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案例 -> 民事案例 -> 正文
 
房价上涨,见利毁约;依法维权,争回房产
房价上涨,见利毁约;依法维权,争回房产

    2000年3月,盛某经朋友介绍,与万某签订《协议书》,盛某购买万某位于本市北京东路的房屋一套,购房款3.1万元。盛某按约支付了3.1万元购房款,万某和妻子清理该房屋并将该房屋交付给了盛某居住。2000年4月底,万某领取了该房屋的产权证,并交给盛某保管至今;2004年6月,盛某多次要求万某夫妇依约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但万某见南昌房价上涨,房价比2000年已上涨了近十倍,遂不同意过户,要求收回该房屋或加价。万某找到我。经过仔细分析研究,我代理该案并向所辖法院起诉,诉求万某夫妇依约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万某辩称该房价过低,显失公平;万某的妻子辩称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书仅万某一人签名应属无效。法院经依法审理,判令万某夫妇协助盛某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证过户手续。

关闭窗口][打印信息]  
相关信息:
·房价上涨,见利毁约;依法维权,争回房产
·合伙结算欠款未定还款时间此案诉讼时效期间何时开始起算
·以赌博为套赢完他人钱财后又用暴力威胁不退还的行为如何定性
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知名律师加盟
版权所有:深圳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