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系统抗震救灾先进表彰大会暨英模报告会7月29日上午通过电视电话会议隆重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并讲话。王胜俊强调,要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的伟大精神,把抗震救灾伟大精神贯穿到为北京奥运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上来,贯穿到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上来,贯穿到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上来。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表彰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英雄个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等4个集体“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芝军等8名同志“抗震救灾英雄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等25个集体“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平等60名个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桂勇、汶川县人民法院院长邓吉安、彭州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尹华志、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芝军、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余涛、松潘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任跃强等6位英雄集体和英雄个人代表在大会上作报告。
王胜俊在讲话中指出,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周密部署下,全国法院系统紧急动员、迅速行动,把抗震救灾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作为报效祖国、奉献人民的光荣使命,与全国各族人民、各条战线一起,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在这场艰苦卓绝的斗争中,人民法院涌现出一大批英雄集体和英雄个人,今天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全国法院要深入开展向他们学习的活动,学习他们的感人事迹,弘扬他们的高尚精神,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激发斗志,为打赢抗震救灾这场硬仗、实现人民法院与时俱进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王胜俊强调,要大力弘扬抗震救灾伟大精神,努力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当前,抗震救灾进入安置受灾群众和恢复重建阶段。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大力弘扬抗震救灾伟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满怀斗志投入到恢复重建工作当中。受灾地区人民法院要继续发扬不畏艰险、不怕疲劳、顽强拼搏、连续作战的精神,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难,围绕抗震救灾工作和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创造安定的社会秩序。要继续发扬“和衷共济,共克时艰”的通力协作精神,举全国法院之力,尽快重建灾区法院,尽早恢复灾区法院正常审判工作秩序。
王胜俊强调,要把抗震救灾伟大精神贯穿到为北京奥运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上来。北京奥运会开幕在即,确保奥运会顺利、安全举办,是北京等赛区人民法院的光荣使命,是全国法院的共同任务,也是对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工作作风的重大考验。全国法院要充分认识北京奥运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服务奥运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王胜俊强调,要把抗震救灾伟大精神贯穿到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上来。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在抗震救灾斗争中培育和体现出来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精神坚持下去、发扬光大,贯穿到“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进一步增强政治素养、掌握思想武器,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做到对党充满忠诚、对人民充满感情、对事业充满责任,坚定不移地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王胜俊强调,要把抗震救灾伟大精神贯穿到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上来。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人民法院要发扬抗震救灾不畏艰险、百折不挠的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紧张有序地做好法院各项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万鄂湘、黄松有、江必新、奚晓明,中纪委驻最高法院纪检组组长李玉成,审委会专职委员王秀红、黄尔梅、景汉朝等在京院领导出席今天的大会并为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发奖牌、证书。四川、陕西、甘肃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英雄个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出席会议。今天的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设在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在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设立了33个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