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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帮昏迷农民工讨公道
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侯龙旭打工时遭遇车祸昏迷后,其家人陷入了索赔无门的尴尬境地。今日,记者从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获悉,通过该站律师的不懈努力,侯龙旭后续治疗的费用终于有了保障。

  2007年5月13日,绛县人侯龙旭来到太原市万柏林区某机电供应站打工,因法律意识淡薄,其当时并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仅口头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做了约定。

  2007年6月14日下午,侯龙旭在推销产品途中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导致颅脑重度损伤,左股骨远端骨折。事发后,肇事者虽赔偿了6万多元,但仍远远不够医疗费。侯龙旭所在单位的赔偿款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迟迟拿不到手。“刚开始单位一直拖着不给钱,到后来干脆就不承认侯龙旭是他们的员工了。”由于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一直昏迷的侯龙旭被迫于2007年12月5日出院,一家3口暂租住在小王村一间简陋的民房里,生活极其艰难。“求求你们,救救我的孩子吧!他是在工作中遭遇的车祸,到现在还昏迷着,可单位却一分钱也不出,还不承认他在那儿工作过!”万般无奈之下,2008年6月3日,侯龙旭的老父亲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了省农民工法律援助站。“老大爷,您放心,我会尽力帮助您的。”在接受该案后,援助站当日下午就派专人为侯龙旭搜集有利证据,通过援助站律师一个星期的不懈努力,终于从交警、医院、工商等多个部门搜集到了可以证明侯龙旭系机电供应站的工作人员,以及工伤的全部主要证明。

  随后,援助站帮助侯龙旭向万柏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近日,万柏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终于下达裁决书,依法确认侯龙旭与机电供应站劳动关系成立。“只要能证明侯龙旭与单位的用工关系,下一步争取赔偿款的事情就容易了。”援助站负责此案的任律师表示,他们将在前一段快捷援助的基础上,继续为侯龙旭提供法律援助,尽快争取到应得的赔偿款。



相关标签:精神损失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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